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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好婚姻法对精神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李鹏在人大常委会审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时指出
2000-10-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袁祥)李鹏委员长今天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时指出,我国婚姻法实施以来,对于建立平等、和睦的婚姻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有了较大改变。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修改好婚姻法,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今天的分组讨论发言踊跃、气氛热烈。不少委员强调要通过修改婚姻法,遏制、惩治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他们指出,现在社会上出现的重婚、纳妾、“包二奶”和姘居等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种现象一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干部,二影响家庭稳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三引发非婚生子女和父母离异子女被歧视和流落街头,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等社会问题。他们认为,这次修改加大了遏制重婚的力度,并增加了五条内容。还明确规定了依法追究重婚的刑事责任,这对重婚犯罪是个有力的打击。

一些委员建议,考虑到婚姻法的广泛性,草案经常委会审议完善后,应更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再集中修改完善,继续提交常委会审议。我国立法走群众路线,这样做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的过程。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还提出要加大对离婚无过错方的赔偿力度、增加有关涉外婚姻的内容等。

与大家一起分组审议时,李鹏委员长说,婚姻法的修改是最近社会关注的焦点。他说,家庭幸福、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婚姻法的修改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他建议,草案经常委会一审后,要更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社会各阶层的意见,集思广益。二审时,可以邀请更多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

李鹏强调,在婚姻法的修改中要分清法律、道德的界限。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律规范的是人们的基本行为,同时需要加强道德、舆论的作用,共同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

李鹏今天下午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同审议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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